有的國家商標法根據本國的風俗作 了一些特殊規(guī)定,或者在習慣上忌用。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標設計,應注意要和各地的社會文化傳統(tǒng)相適應,不要違背當地的風俗習慣和各國的宗教信仰,特別是各地 的忌諱。如我國出口的白象牌電池在東南亞各地十分暢銷,因為“白象”是東南亞地區(qū)的吉祥之物,但在歐美市場上卻無人問津,因為“白象”的英文“White Elephant”意思為累贅無用令人生厭的東西,可見誰也不會喜歡;我國的“藍天”牌牙膏出口到美國,其譯名“Blue Sky”則成了企業(yè)收不回來的債券,銷售無疑成了問題;在中國一般將鹿看作是快樂、活潑、長壽的象征,但在巴西等地卻是“同性戀”的俗稱;日本人把龜視為 長壽的象征,而中國忌諱龜而把仙鶴、松柏喻為長壽;在法國仙鶴則是蠢漢和淫婦的代名詞;孔雀在東方人心目中是美麗的,但是在法國是淫婦的別稱;郁金香是荷 蘭的國花,在士耳其是愛情的象征,但在法國人的眼里卻是無情無義之物;斯里蘭卡、印度視大象為莊嚴的象征,在歐洲人的詞匯里大象則是笨拙的同義詞;伊斯蘭 教國家禁用豬及類似豬的圖案設計;狗在北非視作不法;中國人引為自豪的熊貓,在東南亞、歐美等地廣受歡迎,視為憨態(tài)可掬,但伊斯蘭國家卻對它有厭惡之感;
|